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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寧國警方深挖盜竊團伙余罪 一撬盜保險柜案犯沈陽落網(wǎng) █ 張利明 【2006年06月11日】 2003年12月,寧國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吳清九上網(wǎng)追逃,沒想到犯罪嫌疑人王朝華于去年4月先到寧國“報到”。這個“意外收獲”對抓獲吳清九以及認定其犯罪事實無疑是至關(guān)重要的。而就在寧國警方苦苦“尋覓”吳清九的蹤跡時,8月份突然接到遼寧省公安廳的一份通報:案犯吳清九因犯搶劫罪已被沈陽市鐵西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關(guān)押在該省高山子監(jiān)獄。
深挖余罪
去年9月,根據(jù)吳清九犯罪團伙跨省、跨地區(qū)作案的情況,鑒于寧國刑警在偵破此案中的表現(xiàn),省公安廳刑警總隊指定寧國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為辦理吳清九犯罪團伙案的具體承辦單位。該局刑偵民警隨即組織了對案犯吳清九的押解和案件偵辦工作。10月29日凌晨,專案民警將系列撬盜保險柜的案犯吳清九押解回寧國。
寧國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季凱告訴記者,吳清九和吳林五雖分別在沈陽、桐城被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但這兩名案犯都沒有徹底交待自己所犯的罪行,其中吳清九早在1998年就曾福建大田落網(wǎng),但他借機逃出了警方的控制?梢,要想讓吳清九、吳林五徹底交待余罪,無疑是一件異乎尋常的事。
季凱說,他和吳清九談話不下10次,每次談話都顯得十分艱難,除了他們的狡猾外,還有一個客觀的原因,就是他們都是貴州省的邊遠地區(qū),文化水平低,甚至連同伙的姓名都寫不出來,且名字稀奇古怪,比如在吳清九同伙中有的叫“爭”、“熊”等。吳清九在沈陽落網(wǎng)并入獄用的姓名是“吳明清”,所以寧國警方在審訊他之初,他最怕的就是有人叫他吳清九,他也極力否認自己叫吳清九。因為他知道,他才能把自己過去所犯的罪行隱瞞掉,或者讓兩個人來承擔一個的罪責,企圖減輕法律對自己的懲罰。
4月18日,在大量的事實面前,在王朝華的影響下,吳清九在重復完前3次的交待后,終于承認自己以前對公安部門說了不少假話,在承認自己的另一個名字叫“吳清九”的同時,基本上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2001年8月28日,他伙同他人竄至安徽來安縣半塔鎮(zhèn)農(nóng)村合作基金會,撬窗入室后撬開保險柜竊取現(xiàn)金7500元;9月5日,吳清九伙同吳林五等人竄至池州市石臺縣小河鎮(zhèn)供電所營業(yè)廳,撬窗入室后撬開辦公桌抽屜竊取現(xiàn)金1萬元;2002年,他伙同吳林五等人竄至巢湖市開發(fā)區(qū)新思維有限公司,翻墻入廠撬開財務(wù)室保險柜,竊取現(xiàn)金4萬余元;同年4月4日,吳清九伙同他人竄至江蘇省吳江市平望鎮(zhèn)永達塑料有限公司,翻后門入廠撬財務(wù)室保險柜,竊取現(xiàn)金9.6萬元左右;11月20日,吳清九伙同他人竄至我省南陵縣東源集團,翻門入廠撬盜保險柜得現(xiàn)金9萬多元。
寧國警方另查明:自1998年至2003年,吳清九伙同他人多次竄至我省寧國、宣城、桐城及滁州南譙、天長和福建大田等地,撬盜保險柜20余起。
目前,涉嫌撬盜保險柜系列案的嫌疑人雖已基本歸案,寧國警方也正在與浙江、江蘇及我省各級公安機關(guān)協(xié)調(diào),深入細致地辦理吳清九團伙案,但這伙犯罪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事實同時也在告訴各企事業(yè)單位:安全意識淡薄,安全設(shè)施簡陋,留現(xiàn)金在單位過夜等,是他們越偷越想偷、越偷越膽大的一個重要因素。
關(guān)清 本報記者 張利明 [/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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