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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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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06-3-21 19: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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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生價值的社會,他的主流媒體是不會去鼓勵、縱容人去用生命的代價來換取“見義勇為”這個血跡斑斑的桂冠。
歹徒用刀脅迫乘客交出錢和手機,他的目的是劫取財物,用刀威脅只是手段,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人不要輕舉妄動,可以給他錢財,避免歹徒惱羞成怒挺而走險。何同學只身一人斗歹徒,說是有勇有謀,勇有余而不見謀在何處。只身撲向歹徒,很可能被歹徒所害,這樣的事情還少嗎?真要是出了人命,媒體會更興奮,那就不是一篇報道就完事了。給死人套上層層美麗的光環(huán),追封種種高尚的稱號,人民又多了一個好兒子,學校又多了一個好學生,各種人物登臺演說,言必是某某重要思想教育的結果。試問,有人聽說過誰在鏡頭前,報紙上評述過這樣用生命來制止一個劫財行為的價值?更不要說對生命的關懷了。
可能有朋友認為我的觀點不符合中國傳統(tǒng)社會道義,我想告訴大家,不要輕信那些鼓勵人們輕易去死,以維護一個對人民生命和財產(chǎn)保障制度殘缺的社會道義,這個道義的背后,有著殺人的險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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