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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凌晨1時50分許,駕駛員高某駕駛嶄新貨車(有臨時號牌)沿206國道由北往南行駛至桐城市路段G206線1253公里+400米處路口時,無視交通法律法規(guī),認為夜間不會被交警查到,自以為是地想著車子是臨時號牌,路口監(jiān)控抓拍不到車輛信息,在前方路口交通信號燈是紅燈時,仍駕車直接闖紅燈欲強行通過該路口。哪知通過路口一半時,與對向正常左轉彎的小貨車撞個正著,直接將小貨車撞得掉轉方向,造成近萬元的車輛損失,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
桐城交警依法認定高某因闖紅燈引發(fā)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并承擔所有損失,同時對高某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扣6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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