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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窮人 李子旸 摘自《邏輯世界》 德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福利制度的國家。德國規(guī)定:個人收入低于全國平均收入60%就是窮人。德國人均月收入低于1035歐元(約合人民幣7700元,1歐元—7.439元)就是福利制度定義的窮人。 單身失業(yè)者領取住房救濟金的最低標準是45平方米,結果窮人的住房面積大于全國人均面積2平方米。德國窮人家里微波爐、游戲機、智能電話、計算機、大屏液晶電視,應有盡有。新產品問世,窮人是首先消費者。 在德國,夫婦二人失業(yè)在家,有兩個孩子,從政府領取的救濟補貼有2000歐元折合人民幣14879.22元,足夠維持一家人的正常生活。然而,德國的勞動力很缺,卻從外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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