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桐城治安 于 2012-3-27 10:48 編輯
案例一、2012年3月26日10時30分,有一40歲左右男子自稱是水利局工作人員來到桐城市文昌街道和平路XX號某百貨店,稱因今天省里有人過來開會,先要4條軟中華香煙,后又打電話稱再加2條,并指著停在門口的一部車牌號為皖HJA570的大架子摩托車稱暫存此處,后叫陸開收據(jù)后打的離開。十幾分鐘后,此男子又打的來店,稱再加4條軟中華香煙,因店內沒有,陸和男子一同打的到毛河車站在同學的店內拿了4條軟中華香煙給此男子,男子稱下午過來一起付錢,說完打的走了,陸才發(fā)現(xiàn)被騙。共計損失10條軟中華香煙,價值6500元。 案例二、2012年3月26日08時51分,呂亭鎮(zhèn)呂亭村胡某通過電話報稱:2012年3月23日中午12時許,其接到一個自稱是鄭州市公安局王警官的電話,說其身份信息被盜用,現(xiàn)要凍結其銀行賬戶,并讓其將賬戶內的現(xiàn)金轉存到一個安全賬戶內。下午15時許,其將郵政銀行賬戶內14600元現(xiàn)金取出,存進了對方所提供的農行賬戶內,后打電話詢問發(fā)現(xiàn)被騙了。 警察點評:以上案例發(fā)映出的問題是輕信騙子的話,案例一的問題是百貨店可以做單位結帳生意,但不是熟人是絕對不能做的。案例二的問題是缺乏相關知識,一是外地公安機關到桐城辦案 必須通過桐城市公安局相關部門,也就是說,聯(lián)系的人不可能是外地警察,肯定是桐城市公安局民警,這是常識,而且一定是辦案警察和你面對面的辦案,不可能電話指揮你干什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辦案中,可以凍結銀行帳戶,但必須要有法律文書,有嚴格的手續(xù),更不可能讓你存進某個帳戶(這是絕對不會的)。 今天上午,我們又接到二起報案,一起是在網(wǎng)上買衣服,不通過支付寶,被騙1300元。另一起是桐城師范學生相信手機短信,被騙2000元。今天的二起案例受害人都是二十剛出頭的女孩。 從發(fā)案數(shù)來看,目前此類案件增長速度驚人,大家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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