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輔音 于 2011-12-13 16:02 編輯
原告人:***,是安徽省桐城市人,身份證號碼342822******** 電話 現(xiàn)住 廣東***
被告人姚宏志男45歲是安徽省桐城市人,身份證號342822***** 電話(停機)現(xiàn)住原告人所租的店里:珠********號
訴訟請求:
1、要求被告交出*****108號店門鈅匙,交出店內(nèi)所有設施。并立即搬出此店! 2、歸還原告最少43箱專賣正版奇安達運動鞋,計860雙。進貨價860*35元+運費700元。共計30800元。 事實經(jīng)過如下: 原告于2009年10月在****對面開了一家**鞋店,生意很好,基于往年到年底**鞋漲價的經(jīng)驗,今年從一開始原告只要看到***有好貨,都在備貨,準備年底出售,可是由于新圩店面積很小無法放貨,原告遂于2011年3月28號在***找到一個有地方放貨的偏街門面***號!靖窖航饤l復印件】。 原告和被告是老鄉(xiāng)關系, 被告于2010年3月才來到珠三角,經(jīng)招聘去在金灣工業(yè)區(qū)福士得工廠打工,從2010年3月份開始上班于2010年8月份被電鋸鋸了右手大拇指,在上沖醫(yī)院住院后就被工廠開除了,被告當時受傷不到20天,傷還沒好,也沒有錢,吃喝住都成了問題,還要和工廠打官司做傷殘鑒定請求勞動仲裁等等,可以說是無處可去無路可走。被告就指望這原告是老鄉(xiāng)好說話的會幫助人的份上,賴在原告處即新圩店里名義上說是幫忙干點力氣活,其實就是找個免費吃喝的地方,原告的店貨都是快遞送到家,一直一個人經(jīng)營,并無忙不了的大事。原告以為被告這是短期行為,礙于老鄉(xiāng)面子就每月隨機給被告一千多元左右的工資,好在被告常說他拿到傷殘補償金就回家,可是一直到2010年底他的傷殘鑒定都沒辦好(事實上到現(xiàn)在他也沒拿到一分錢補償)。被告過年回家原告付他工資5000多元,并送他15雙鞋子讓他回家或送人或買賣。但是過年后,被告一直不自覺離開原告店,原告感到生活壓力很重,因為夏天將來,生意漸淡了,原告就想辦法把界沖店的樓上提供給被告居住,底層有門面的地方裝修了一下,買了貨架,拉去和新圩店外貿(mào)鞋店里一樣多的鞋子,做了一樣的燈箱招牌, 2011年11月初我還為這個店做了和新圩店一樣的橫幅“全場清貨****”,還買了一臺電腦放在**店里,教被告怎樣向顧客介紹我們的運動鞋質(zhì)量好價格便宜,和一些銷售技巧,也明確告知被告這個店只能實報實銷,除了提供你生活的開支,在這樣的淡季是付不起工資的,只能看你的經(jīng)營狀況來定了,但決不虧待你,畢竟我比你境況好一點。被告都表示理解和感激備至!于是被告一邊為原告的鞋店做店員賺取生活費用和免費住宿,一邊等待著打官司的進程,原告有貨到了就打被告電話,叫他騎摩托車去提貨,所有數(shù)額大、數(shù)量多的貨都放在界涌店隔斷后面,(樓上被告居。。新圩店如果缺了貨,也打電話叫他騎摩托車零星送過來,今年以來,特別是6月份以后,福建陸續(xù)有100多箱貨到三鄉(xiāng)物流中心,都是被告去簽收拉回放在界涌店的。原告把一切瑣事都交給了被告,從租房子時交了押金和房租見過房東一面,以后都是被告在操作。因為原告的新圩店業(yè)務繁忙,收入不錯,也因為只有原告一個人在經(jīng)營,每天很早開門很晚才關門,根本就沒空去界涌店里看看有關情況,從4月份開張到11月份被告黑心侵吞全部貨物期間,原告對于界涌店的情況都是聽被告人口述的。九、十月份本來運動鞋生意應該是進入了旺季,原告新圩店里每天都有幾百上千的營業(yè)額,可被告竟然說界涌店好多天一雙鞋沒賣出去,原告這才起了疑心,到11月4號,原告打電話給被告說要盤一下界涌店里的存貨,可等原告去界涌一看,發(fā)現(xiàn)店門是關的,用原鈅匙也打不開店門,原告打電話問被告在哪里?被告在電話里支支吾吾說在外面吃早點,原告一直等了幾個小時,被告都沒出現(xiàn),氣急之下,原告買了把新鎖鎖住了外面,并在門上貼了門面轉(zhuǎn)租的招貼,意思就是趕被告走人了!可等原告走以后,被告竟然把鎖用鋸條鋸斷了!撕掉招貼,依然開門營業(yè)賣無本萬利的鞋子,快到20天不見被告叫一分錢營業(yè)額! 11月26號晚上,原告實在氣憤難忍,就不顧生意,關了**店的門去**店看個究竟,被告見原告進來讓出座位,原告坐了一會,發(fā)現(xiàn)顧客進進出出也不少,一會兒工夫被告竟賣出了兩雙,收款160元,原告忍著氣憤,微笑地看著被告,被告心虛地說,真是奇怪,就今天才有點生意。原告說,我開店一分錢營業(yè)額都沒有看到開他干嘛?請你收拾一下,帶著你賣出的營業(yè)款搬出我的店吧!惹不起我還躲得起吧!被告竟然說,你憑什么要我搬出去?這店就是我的!你給我滾出去!原告氣得發(fā)抖就摔打電腦,和被告廝打了起來,原告被甩出幾丈遠,落到地上,手腳發(fā)麻右手被劃得流血不止,原告當時叫圍觀的人報了警,警察來了說這事他們不管,叫原告去法院起訴。原告當晚只好回到新圩,睡下來之后發(fā)現(xiàn)渾身骨頭疼得鉆心,怎么都起不了床,只好關了店門在床上睡了好幾天。沒吃過一口飯,但原告始終不能相信這件無聊的事真實的發(fā)生在自己身上,難道還有人這樣恩將仇報?還是老鄉(xiāng)熟人?他難道以后不回老家了?他這么無聊地黑我,以后他拿什么臉見我呢?不甘心之下原告又一次打電話給被告 “我只拿一半貨回來留一半給你行不行?”“求你不要太狠,我沒什么對不起你呀!”!被告無賴之極,說,拿鞋可以,你得給我錢,我說這是我的東西呀!我那店里有6、7萬的鞋子你要想賣完也很難!他說你拿幾萬元錢給我我就全部給你,遠走高飛!原告氣得說不出話來說“我難道欠你的錢嗎?”被告說,我去年在你店里干了好幾個月,你賺了錢,難道不應該給些我嗎?原告驚訝于這世上竟有這等無恥之徒!誰請你來我店里幫忙了?自己厚著臉皮賴在我店里吃喝開支我都有苦難言不計較也就罷了,居然還要分我店的利潤?太可笑了!這和強盜搶劫也沒什么兩樣!可是我哪里有他的(被告)辦法?店里以前拉去了幾百雙鞋子因為只是我個人記賬的,肯定他不承認我也沒辦法,可是2011年7月7號我有43件專賣店正版奇安達的鞋子貨到寶田物流的蔣老板親自開車送到**店下貨,是姚宏志簽收的這個*老板可以作證,(附件)這總算不是扯不清的了吧?事到如今,我界涌店里的存貨早已經(jīng)超過6、7萬元,可苦于沒有防備小人之策,現(xiàn)在無法說清了!只能要求被告歸還這有憑有證的東西了! 原告認為,被告人***,利用老鄉(xiāng)關系,把本屬于原告的店面和所有貨物據(jù)為己有,而且膽大妄為,傷害并毆打原告,造成原告精神和肉體上的極大地傷害!被告的行為已經(jīng)到了喪心病狂無法無天的地步!同時說明被告是一個法盲,以為他力氣大能顛倒黑白肆意妄為,可以安然無憂地占有他人財物了! 現(xiàn)在原告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交出****號門面鈅匙,立即搬離此店!歸還原告最少43箱專賣正版奇安達運動鞋860雙。如有損失,照價賠償,請求法院法外凍結**廠賠償給被告的傷殘補償金18000元。(此案仍在中山市中院未結案)。 原告認為,被告***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采用欺騙和隱瞞事實真相、耍無賴的手段毆打財物所有人,企圖占有原告財物,這是視法律為兒戲的愚蠢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詐騙罪和搶劫罪,請求人民法院調(diào)查核實所有證據(jù),依法公正裁決,還原告人一個公平為謝!
此致
敬禮!
狀呈: ***人民法院
具狀人 本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