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安徽省首批4座歷史文化名城之一的桐城市,因為擁有眾多的古文化遺存而蜚聲海內(nèi)外。眾所周知的六尺巷以及為紀念孔子而建的文廟等“省!薄ⅰ笆斜!备沁_幾十處之多。今年1月,桐城市文物管理所發(fā)現(xiàn)該市一設計公司,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宣傳桐城、吸引外資為由將該城的一些“老古董”搬上了畫冊,并高價銷<!--ADV_CONTENT-->售。在制止未果的情況下,今年8月,桐城市文物管理所以文物侵權為由將該公司告上法庭。據(jù)了解這是我省第一個因為文物侵權爭議而訴諸法律的案件。據(jù)悉,該案將于9月28日在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畫冊上“私印”40幅文物圖片?
據(jù)桐城市文物管理所所長、桐城市博物館館長張澤國介紹,2007年元月他們文物管理所接到舉報:正在銷售發(fā)行的《桐城》一書中,有諸多涉及該市的古建筑及文物圖片。他們便立即派人前去查看。經(jīng)調(diào)查了解,正在銷售的《桐城》畫冊不僅涉及他們所組織設計、施工、修復的六尺巷、紫來橋、桐城派陳列館展廳等多個市保單位,而且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桐城文廟古建筑、張廷玉的墓園和享堂及桐鄉(xiāng)書院朝陽樓等眾多圖片也位列其中。而且在這近40幅圖片中,原告館藏的4件珍貴文物圖片也赫然在其中,所有篇幅占據(jù)該書(除企業(yè)宣傳外)內(nèi)容的近一半的篇幅。
桐城文管部門狀告“侵權”公司
張館長說,這本書他們每本售價高達238元。為消除不良影響,他們立即和被告——桐城市企業(yè)形象設計公司聯(lián)系,要求停止銷售、公開賠禮道歉,但直到今年8月《桐城》一書仍在銷售。于是,今年8月24日,桐城市文物管理所以被告對其享有著作權的文物、建筑、塑像私自拍照,并印刷發(fā)行,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為由,將桐城市企業(yè)形象設計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銷售《桐城》一書,銷毀《桐城》存書、在《安慶日報》、安慶電視臺等媒體上公開道歉,并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75758.9元等。
原告的代理律師彭昆告訴記者,我國對各級文物都有嚴格規(guī)定,按照國家文物法,每一級別的文物都有不同的分屬部門。任何單位,不管出于何種目的,拍攝、使用圖片時,都要經(jīng)過相關部門同意,市保單位須經(jīng)市級文物部門同意,省保單位須經(jīng)省級文物管理部門的許可。桐城市企業(yè)形象設計公司拍攝這些圖片,不但沒有得到相關部門同意,而且還出版銷售,顯然不妥。而且其涉及的4件珍貴文物圖片,按照文物法規(guī)定,三級以上文物即為珍貴文物,珍貴文物圖片的使用必須經(jīng)過省級以上文物管理部門同意,其涉及的一件銅尊屬于一級文物,更得征得國家文物部門的同意,但這些該公司都沒有執(zhí)行。
被告稱拍照時得到允許
9月10日,記者電話采訪了桐城市企業(yè)形象設計公司的法人代表徐愛蘭女士,徐女士說:“當時我們?nèi)ヅ恼諘r,還特地帶了市政府出具的一個函,是征得一值班副館長同意的,否則我們也進不去。至于他們館對于有些文物有沒有允許我們拍照的權利,我不懂!睂τ谄渌奈锉Wo單位的圖片及出畫冊目的,徐女士說:“我們出這個畫冊,主要目的是為了宣傳我們城市的古文化,以吸引外商投資,而且當時市政府給我們出具的函上,也是這么說的。另外我們在拍攝這些圖片時都帶了這個函,現(xiàn)在他們不承認我們有什么辦法?”另外,徐女士說:“這是我們老祖宗留下的東西,為什么我們就不能拍,而且我們的目的還不是為了宣傳桐城!”
據(jù)了解,堪稱安徽文物侵權第一案的該案,本月28日將在安慶市中院開庭審理,對于該案的進展情況,本報將繼續(xù)關注。(馬方方、王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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