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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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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與情人生下孩子后,將剛滿14 天的孩子以6 萬元價格賣給他人。
近日,安慶市大觀區(qū)法院不公開審理了該起拐賣兒童案并當庭宣判,8 名被告人因犯拐賣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六個月不等。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王某的情人在與王某同居期間懷孕,2019年2月,王某的情人在醫(yī)院產(chǎn)下一名嬰兒,王某不想撫養(yǎng),提出將孩子送養(yǎng)給他人,并與其母、被告人程某商量。程某聯(lián)系了被告人李某甲,雙方約定以6萬元價格將孩子送養(yǎng)。
2018 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乙因兒子兒媳多年未生育,想抱養(yǎng)一個孩子,李某乙讓被告人武某乙?guī)兔Υ蚵,武某乙遂通過被告人蔡某與李某甲取得聯(lián)系。2019 年3 月,李某甲將該孩子的消息告訴蔡某,同時李某甲表示要收取8萬2 千元費用。李某乙得知消息后,因錢不夠向哥哥被告人李某丙借款5萬元。
3 月14 日,李某乙隨丈夫、被告人武某甲及李某丙等一道前往安慶北高速收費站路口處,與李某甲、王某、程某等進行交易。李某乙等人抱走孩子后,李某甲從收到的8 萬2 千元中拿了2 萬2 千元,將剩下的6 萬元給了王某、程某,其中程某得款1萬元,王某得款5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
被告人李某甲、程某伙同被告人王某出賣王某親生子女,三人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拐賣兒童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乙、武某甲、李某丙明知他人出賣親生子女仍然收買,被告人蔡某、武某乙明知他人收買被拐賣的兒童而居間介紹,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且系共同犯罪。在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及悔罪表現(xiàn)后,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來源 |大觀區(qū)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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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花雞蛋江面梭影 在2019-9-21 11:12 送朵鮮花 并說:辛苦了,支持,送朵鮮花鼓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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