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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遠方的她 于 2019-4-26 11:19 編輯
2019年4月25日11時50分許,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五中隊輔警方某和高某在桐城市某中學門前發(fā)生肢體沖突,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查明:當日中午,方某和高某正在學校門前執(zhí)行護學崗任務,因執(zhí)勤工作意見分歧發(fā)生爭執(zhí),繼而發(fā)生肢體沖突。桐城市公安局黨組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召開輔警管理領導小組會議,對涉事輔警作出處理意見;并連夜召開局黨組會議,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處理。 經研究決定,根據《桐城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解除與方某、高某的勞動合同關系,予以辭退;對負有管理責任的交警大隊和相關責任人依規(guī)作出處理;立即在全局民警和警務輔助人員中開展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來源:桐城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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