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帖最后由 無覓孫仲謀 于 2015-2-3 14:17 編輯
{:soso_e144:}你如果不是老板,估計就是桐話員工,集體觀念很強,值得贊揚。估計事發(fā)時候你也在現(xiàn)場,但因為你跟桐話有利益關(guān)系,所以你作為目擊證人的法律效用很低。
你現(xiàn)在需要做的不是絮絮叨叨的講個不休,而是要將當時事發(fā)前雙方的狀態(tài)說清楚,真的你們就站在門口,沒有一點點言語上的沖突和肢體上的糾纏后就遭到保安的痛打?真要這樣,盛百肯定是黑社會,但就是黑社會也不會無緣無故的亂打人,除非是瘋了。
你需要闡述的要點有:
1,你們當時是出于什么目的在盛百門口站著?
2,當時你們的目的是不是堵門,不讓客戶進出?
3,你們有沒有亂嚷,詆毀盛百聲譽?
4,盛百保安過來,是怎么對待你們的?
5,盛百保安勸阻過嗎?
6,你們在拉扯的過程中,誰先動的手?
7,他們是幾個人過來勸阻或參與打架的?
8,使用的是什么兇器?
9,你方人受傷的照片和現(xiàn)場圖片有沒有?
10,目前事情處理的狀態(tài)如何?
但我申明一下:無論如何打人都是不對的,使用暴力褫奪別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