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戈壁灘 于 2012-7-27 17:25 編輯
桐城民間,喪葬禮儀大多沿襲舊時習俗,其形式比較繁瑣。程序如下:
(一) 送 老
老人彌留之際,必須穿上“上路衣”兒孫后代、血緣至親,環(huán)跪大哭,燒香紙,謂之“送老”。老人咽氣后,一面在室內(nèi)焚燒紙錢,一面叫人把床鋪草摞到庭前焚燒,謂之燒上路錢、燒下床草,并派專人或發(fā)函、打電話向親友報喪。
(二) 吊 喪
家人把廳堂設(shè)為靈堂,以行守靈、吊喪之禮。一般是將亡人安放在門板上,置于堂屋一側(cè)。亡人頭前點上一盞香油燈燃香三柱,放雞蛋兩個,俗稱“倒頭蛋”。當親友攜帶祭品前來吊唁時,喪家先燃放鞭炮、播放哀樂,亡者后人即行下跪禮。吊喪期間,家人垢面素食,以示悲痛。
(三)入 殮
家人提前備好棺木,入殮前根據(jù)死者生辰八字推收斂入棺時間,在用艾葉水替死者抹澡,并用孝子取來的潔凈水灑在亡人的胸口上,然后給亡人換上壽衣,一般都是五領(lǐng)三腰,也有五領(lǐng)七腰、九領(lǐng)十三腰不等。外加紅布做成的大紅袍,也有的外裹絲棉,或以絲棉做被子在棺材里墊蓋。亡人入棺后,用一條兩端懸有銅錢的紅線牽于棺材正中,鼻尖對準紅線俗稱“分經(jīng)”。一切操作完畢,方可蓋棺。再請道士念封殮經(jīng),用秤砣在棺頂猛擊三下。民間素有“棺材頂上三聲響,方知自己是亡靈”之說。桐城有歷朝傳下來的鄉(xiāng)規(guī)民俗,就是父母去世后,除極特殊情況外,必須等在外地的兒女返家后方可蓋棺。然后,在靈柩大頭掛亡人像,擺上雞魚肉三牲碗,以祭亡靈。亡者子孫后代守在靈旁,,謂之“守靈”。
(四)出 喪
出喪時,十番家伙開道,吹吹打打,鼓樂齊鳴。孝子雙手恭捧遺像,前有幡幛,中為靈柩。身穿素服的孝男孝女及親朋好友隨后。沿途鳴放鞭炮、散發(fā)紙錢(買路錢)。若經(jīng)親友睦鄰宅旁,必有鞭炮送到。
(五)安 葬
孔城、金神等地忌血葬(即死者馬上入土),亡人必須在家中靈堂里停放數(shù)日后,再在野外厝放三年或五載。舊時貧寒人家因棺木薄不宜厝在野外,往往及時埋葬,讓死者入土為安。選擇墓地時,民間最講究風水。下葬時,先由孝子挖三鋤,后由土工深挖,名為開穴。開穴后,在穴內(nèi)燃燒芝麻子秸子,名為“暖井”,再按擇定時辰下葬,名為“下穴”。這里也有很多講究,靈柩下穴之前,若亡者有多子,他們一定要看看穴底是否平整。民間素有“大頭高,利長子,小頭高,發(fā)小房”之說。于是民間常有兄弟數(shù)人爭穴底高低而反目之事。棺木入穴后,由地師(地匠)用羅盤校正墳向,執(zhí)壺篩酒,高聲“呼龍”。然后由長子用衣襟包起第一抔黃土覆蓋于棺木之上,其他子女漸次行之,再由土工挑土筑平,用石灰、糯米稀做成墳傘,表層堆土為冢,立碑為記。安葬三日后,亡者子孫攜帶三牲供品到墳前祭祀,俗稱“復山”。
(六)蔭 七
老人子死亡七天起至四十九天止,每隔七天一祭,俗稱“蔭七”。滿七以前,孝子不理發(fā)、不修面,謂之養(yǎng)孝。五七一般都是由孝女設(shè)祭。滿七后,每逢百日、周年都要舉行家祭。俗語云:“亡人不望吃,只望周年與百日”。
桐城地方的葬禮習俗,大量地繼承和發(fā)揚了遠古的精華,保留著純樸、孝敬的中華民族的優(yōu)秀傳統(tǒng),逐漸地延續(xù)、變革成地方特色民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