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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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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1-8-5 23: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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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愛塔謀叛
愛塔,原名劉興祚,初因違犯明國法令,開原道將予以杖責(zé),興祚又怒又懼,于明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離開父母妻子,逃人建州,努爾哈赤甚喜,“授以備御之職”,改名愛塔。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進駐遼東后,愛塔駐防金州,升為游擊,六月進為參將,八月升副將,管轄金州、復(fù)州、蓋州、海州四州。其侄為海州參將,弟為游擊,在當(dāng)時的漢官中,可以說是官運亨通的名人。在相當(dāng)長的一段時間里,劉興祚竭力為金國汗、貝勒服務(wù),追捕逃人,脅迫避居海島的遼民降順,擊殺明朝官兵!稘M文老檔》太祖朝卷二十三,載錄了劉興祚的投金及其在天命六年四至六月立功升官的情形,現(xiàn)摘錄如下:
乙已年(1605年,萬歷三十三年),太平之時,愛塔棄其父母妻子故鄉(xiāng),來歸于汗,汗惠愛之,授以備御之職。得遼東后,給與游擊之職,遣官金州。到金州城,見城內(nèi)惟有書生二人、光棍十余人。次日詢之,回報皆已避遁入海,乃遣十余人,分二路把守海岸通道。夜間,有二船來此岸取糧,捕十五人,奪其船。得此船后,致書各島勸降,十五島之民盡數(shù)歸降。
此后,四月十六日,聞登州之人駕船三十四只渡海,來金州,遂連夜往迎,遇敵交鋒,射死四人,擒二十七人而回。海內(nèi)七十里外,有一廣鹿島,殺我方遣去招降之一人,捕一人解送山東,乃乘船前往,擒何游擊,獲二千余人,以及金一百兩、銀一千三百兩,拾刻褂皮鈍子、衣服、綢帛共三百件,送來。
又,登州之兵,駕船七十五只來攻,我往戰(zhàn)之,射斃七人。其兵敗退,愛塔率一百五十人,乘船往追,不及而返。又,明國翰林院給事中等官,賽賜朝鮮國王衣服,朝鮮之二總兵官、一侍郎送彼歸國,乘船二十只行于海,因未得順風(fēng),漂至金州岸邊海島。六月初七日聞訊,愛塔率三十人往,其眾官員登舟已去,未能捕獲,不及登舟之朝鮮人五十二人及明國之人九十人,悉被擒獲,得銀四兩。
因有此功,升愛塔為參將,賜銀五百兩、備有鞍轡之馬、甲胃、細甲葉袖、弓、撒帶、箭二十支、帽、帶、靴等,盡賞與之。
此后,劉興祚繼續(xù)斬殺明國來兵,搜尋明將派來的奸細,追捕逃人,為鞏固金國遼南轄區(qū),防敵,平叛,止逃,立了大功。
劉興祚還負責(zé)催征所屬兵民上交租賦。天命六年十一月,劉奉汗諭,運送蓋州官中谷草于耀州,以飼養(yǎng)軍馬。十二月,又三奉汗諭,趕送蓋州、復(fù)州官賦之草,運往遼陽,并速將蓋州、金州、復(fù)州官賦征收押運。第二年二月,汗令劉興祚將金州、復(fù)州、蓋州、海州四衛(wèi)會駕駛木船的人員,盡行查出,使運右屯衛(wèi)的糧谷。又叫劉興祚督促役夫,“要不分晝夜趕快用刀船架橋”,“要勤勉地多煮官賦之鹽”。
劉興祚的效勞,受到金國汗的嘉獎。努爾哈赤不僅一再給劉升官晉職,還常下汗諭,勸其謹(jǐn)慎小心,防護身體,免陷奸計。天命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努爾哈赤諭告劉興祚之侄海州劉參將說:“爾參將和我處之人一樣,河西之人將要下毒,謀害爾,爾食物之時要注意。爾要注意自己身體,多派遣可以依賴之人看守爾家之門。送信給爾叔愛塔說:食物時,要注意,多派可以信賴之人守門!
十二月二十八日下達給劉興祚的汗諭,對雙方的關(guān)系,講得十分清楚,摘錄如下:
汗之書下于愛塔副將:汝_上之書,皆已看閱。依照舊例汗所規(guī)定征收之各項官賦,勿增勿減,照舊征收。遼東周圍與女真合住地方之人,草盡糧缺,若不將女真未至地方之一谷、草征收通融,則兵馬何得而食。漢官私下擅自征收之谷、草、小麥、芝麻、線麻、藍、筆、紙等諸物,俱皆革除。為此,今后差遣官員,皆以汗之庫銀與之,令其持帶,各自買肉肴而食之。只給以米,用以食飯。劉副將要將此諭下達及南邊四衛(wèi)之人,南四衛(wèi)之人皆信爾之言。要善為教諭,語以更新之際,雖有所苦,然汗之政法明矣,終將得安。爾須善慎其身,勿陷當(dāng)?shù)厝酥橛嫛?br />
這道汗諭,講了劉興祚肩負催征官賦的責(zé)任,講了汗要革除漢官勒索民人的“仁政”,而這個仁政,只有愛塔副將才能宣揚,遼民才相信。它還表明汗對劉的信賴和愛護,叮呼劉要“善慎其身”,防中奸計。進人遼沈以后的一年多時間,劉興祚與金國汗的關(guān)系,基本上就是這樣。
雖然努爾哈赤欣賞劉興祚的才干,依靠他來維護遼南金州、復(fù)州、蓋州、海州的統(tǒng)治,多次嘉獎厚賞,越級提拔,半年內(nèi)由備御三次升遷,晉為副將,成為降金漢官中僅次于汗之女婿撫順額駙李永芳、西屋里額駙佟養(yǎng)性的第三位高級漢官。劉興祚在一段時間里也確實盡心效勞,在征賦、防敵、平叛、止亂、捕逃、安民等方面,為保衛(wèi)汗、貝勒的江山,出了力,立了大功,雙方互相依靠,各有所獲,關(guān)系是密切的、融洽的。但是,歷史是變化多端的,遼東地區(qū)反金斗爭的驚濤巨浪,沖斷了聯(lián)絡(luò)雙方的橋梁,這個曾經(jīng)效忠于金國備受汗重用的愛塔副將,經(jīng)過彷徨猶豫,最后終于走上叛金歸明的道路。
明人李介所著《天香閣集》的《劉愛塔小傳》,對劉興祚的反正始末,作了如下敘述:
劉愛塔,遼人也,幼俘入□,伶俐善解人意,某王絕愛之,呼為愛塔。愛塔者,愛他也。及壯,配以□□,使守復(fù)州。愛塔素有歸朝意,東江總兵毛文龍使人招之,為人所告。某王發(fā)兵圍復(fù)州,縛愛塔歸,將殺之,□□泣請,乃免。(后卒歸明)。
馬晉允的《通紀(jì)輯要》,亦載有劉興祚的事:“天啟三年九月,麻羊守備張盤收復(fù)金州。先是,奴以劉興祚守復(fù)州,興祚欲反正,事覺,奴縛之去,盡戮金、復(fù)等處遼民,逃者甚眾!
上述二書都講到劉“素有歸朝心”,要反正歸明,此說不夠準(zhǔn)確。劉興祚原來是真心為金效勞的,但后來思想感情發(fā)生了變化,逐步不滿金國,有了回明的念頭,并于天聰二年(1628年)潛逃入明,率軍對抗金兵。為什么劉興祚會盡改初衷,從叛明降金轉(zhuǎn)化為歸明抗金?顯然這是與他的親身經(jīng)歷和遼東人民的反金浪潮密切相關(guān)的。
劉興祚本來是因為不滿明朝官將的欺壓凌辱,在即將“撻之”的威脅下,被迫拋棄父母妻子和故國家鄉(xiāng),從開原逃入建州的。但是,十七八年的經(jīng)歷,特別是天命六年三月進駐遼東以后一年多的耳聞目睹及其親身所作所為,使他感到,此處并非天堂,八旗官將并不是為民謀利的救世主,他們一樣是掠奪民脂民膏,謀己私利 ,其殘酷性、野蠻性、貪婪性,比諸明朝的貪官污吏兇橫悍將,有過之而無不及賦重役繁,冤獄頻興,擄掠盛行,殺聲不絕,幅員遼闊的遼東地區(qū),找不到一處安靜之地,廣大遼民被斬被掠被遷被徙,哭聲遍野,血流成河,流離失所,慘不忍言而在這造成遼民陷入水深火熱的地獄過程中,劉興祚不僅并未置身事外,不能自夸清白,相反,他卻成為金國汗的得力鷹犬,起了女真官將不能起的惡劣作用,是造成這場災(zāi)難的重要幫兇。才干出眾,武藝超群,胸懷大志的劉興祚,竟成為千人罵萬人恨的民族敗類,真是既可悲,又可恨,實在令人痛心。這是促使劉興祚痛定思痛下定決心叛金投明的重要因素。
天命七年上半年發(fā)生的幾件事,也給劉興祚以極大的刺激。這年的三月,總兵官穆哈連遣馬守堡去帶領(lǐng)筑造城池的人夫車輛和牛,此人玩忽職守,不去催促牛、車和人夫,卻在村里大肆敲詐民財,勒收銀兩。村民向愛塔副將告狀。劉興祚將馬守堡帶來詢問,責(zé)備馬不去催促車牛人夫,卻索取民銀,將馬逮捕。穆哈連知道后,派阿布尼送信給愛塔說:“此路系汗給與我之地方,爾為何逮捕我所派遣之人?”愛塔說:馬守堡犯有勒索財物之罪,因而逮捕,須另差催促人車牛的人員。阿布尼不聽,耍無賴,不住在給他找的房屋,“卻執(zhí)拗地住在愛塔副將之門下”。劉興祚忍無可忍,攜帶穆哈連送來的文書,向法司告發(fā)。法司審問穆哈連說:“爾為何不與眾人商議,倚仗大臣之勢力,遣人至他地挾逼?”遂定其罪,革其總兵官,“盡奪其一滿洲牛錄、三千漢人、于廣寧所賞之財帛及所賜之人”。
這個官司,劉興祚雖然打贏了,但得罪了穆哈連,此人久經(jīng)戰(zhàn)陣,歷任固山額真、總兵官要職,深受汗的重用,地位很高,權(quán)勢很大,將來勢必要找機會報仇算賬。而且,一個漢官,竟然敢于頂撞上司,告女真總兵官的狀,還告準(zhǔn)了,兔死狐悲,其他女真官將對劉也不會有好感,劉興祚為此事得罪了一批握有實權(quán)的女真高級官將,種下了禍根。金國汗的驗馬烏爾古岱,身任督堂、總兵官,權(quán)勢赫赫,就曾公開宣稱,和劉興祚“有仇”。機智的劉興祚,對此事的后果不會不考慮,很難安枕了。
過了兩個多月,六月初七日,劉興祚又告了一狀。蓋州北面30里的博羅鋪,瑚什塔牛錄的阿哈碩色,欺壓與他合住的漢民,使用漢民的牛耕田,役使?jié)h民干活,強迫漢民之妻煮飯,漢民養(yǎng)的豬,只給一二文錢,就把大豬“蠻橫地捉去宰殺”。漢民向劉告狀。劉興祚遣一人送去滿漢文合寫的文書,宣傳汗禁止女真欺壓合住漢民的命令。阿哈碩色竟撕毀文書,捆綁派去之人,并蠻橫地喊叫:“愛塔系何等大臣,與我合住之人,爾憑什么審斷!眲⑴d祚又派二人前去,差一點被對方捆綁毆打。劉興祚向上告狀。法司命將劉興祚遣去之人執(zhí)送遼東,令瑚什塔牛錄之人前去擒拿阿哈碩色。
這些事實表明,哪怕劉興祚盡心竭力為汗效勞,也不會博得八旗貴族的真正信任,更談不上對其盡職的尊重,仍然是汗、貝勒的“外人”。雖然他已榮任副將,被汗委任主管金、復(fù)、海、蓋四衛(wèi),但并沒有什么實權(quán),連一個違法虐民的女真牛錄下的阿哈都管不了,如果要堅決履行職責(zé),執(zhí)行法令,依照汗諭稍微保護一下漢民的合法權(quán)益,他就會引起依仗家主權(quán)勢為非作歹的惡奴及橫蠻隨員的反擊和蔑視,遭到他們的主子—八旗女真貴族官將的壓制,惹惱掌權(quán)者,碰得頭破血流。這些事實深刻地教訓(xùn)了劉興祚,促使他下決心脫離金國,返回明境,走上抗金之路。
遼南金州、復(fù)州、海州、蓋州,鄰近大海,易與明國官將聯(lián)系,明東江總兵毛文龍派來的奸細活動頻繁,漢民早就秘密開展了反金斗爭。劉興祚利用主管四州的職權(quán),積極準(zhǔn)備,待機起義,人多嘴雜,風(fēng)聲難免泄漏,金國汗聽到毛文龍派人潛來的消息,下令清查。天命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督堂下達文書說:“據(jù)悉毛文龍遣派五十人,離間吾國”,若即擒拿送來遼陽!叭舨荒盟,被他人告發(fā),則治以滅門之罪”。山由巖以南,令副將愛塔清查。第二天,金國汗又下達汗諭,責(zé)令戍守南海沿岸的統(tǒng)兵大臣嚴(yán)加搜尋。
劉興祚置之不理,繼續(xù)進行反金準(zhǔn)備工作。不料,叛徒告密,走漏了消息。這個漢民族的敗類從復(fù)州跑到遼陽告發(fā)說:復(fù)州城里的男丁,原來只有7000丁,現(xiàn)在增加了11000余丁,還接受了從那邊(明國)來的奸細和札付。復(fù)州之人將全部叛逃。開始,汗、貝勒還半信半疑,但因事關(guān)重大,遂于天命八年五月初九日,遣大貝勒代善帶兵二萬,前往察看,相機處理。代善到后得知,僅僅四五個月,復(fù)州的男丁就比八年正月清查時多了11000余人,“還把所有的糧谷全部作為炒面”,“叛變之事是真的”,遂縱兵大肆屠殺,撤消了復(fù)州,分成許多地方。
劉興祚身為掌管金州、復(fù)州、蓋州、海州的主將,常在復(fù)州駐守,復(fù)州全城居民合謀叛金,欲圖逃往明國,沒有他的支持、組織和默許,怎能進行?因此,他是難逃法網(wǎng)了。明人說,劉興祚在復(fù)州被擒欲斬,后免死。此事《滿文老檔》雖無直接的記載,但有兩條材料可以作為參考。一是五月二十三日,努爾哈赤諭大貝勒代善:“勿綁縛撫順額駙之子及愛塔之族人,著人看守解來,彼等之罪,尚未詢明,不知本末,實屬妄為!贝酥I表明,大貝勒代善平定復(fù)州漢民叛逃時,曾將愛塔的族人逮捕,聽候汗的裁奪?梢,劉興祚與復(fù)州民叛之事,關(guān)系不淺。另一條材料是七月初三日的處理:“革愛塔副將之職,降為參將!睘槭裁磹鬯禐閰?顯然是汗、貝勒懷疑他與復(fù)州民叛有關(guān),但是,或者是沒有找到直接的證據(jù),劉又善于辯解,難以定死此案;或是努爾哈赤欣賞其才,考慮其在漢官漢民心中的威望,在沒有確證之前,姑且免死不殺,留觀后效;還是有權(quán)貴為其求情,如像《劉愛塔小傳》所說,“□□泣請,乃免”!肚迨犯濉肪矶恕稁鞝柪p傳》亦載稱:劉興祚因“索民財貨,被計解任,遂有叛志。事屢敗,太宗屢覆蓋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有一點是明確的,劉興祚因與復(fù)州民叛有關(guān),被降為參將,其族人亦曾一度為此被捕。
劉興祚的行動,很易引起汗、貝勒對漢官的猜疑。既然這個早在建州強大之前就自愿來歸的劉興祚,這個由一介布衣上升為主管遼南四衛(wèi)的高級將官劉興祚,這個曾為金國汗出生人死屢斬明兵軍功累累蒙汗嘉獎的“忠臣”劉興祚,都能改變初衷,冒著斬首籍沒滅門誅族的危險,進行叛金活動,欲圖歸返故國,那么,那些戰(zhàn)敗而降的漢官,那些未任要職未蒙重獎的漢官,豈不是更會動搖變卦,更易與明國私通,叛金投明嗎?
(四)撫順額駙革職
天命八年(1623年)五月,對金國汗、貝勒來說,是一個令人煩心和生氣的月份,對于降金漢官來說,它更是倒霉的、令人膽戰(zhàn)心驚、大禍臨頭的日子。這一個月,復(fù)州民欲叛逃明國,慘遭屠殺,早年投人建州曾為金國效盡犬馬之勞的愛塔副將差一點成了刀下之鬼,就連貴為眾漢官之首、身任總兵官要職、主管全遼漢民事務(wù)、榮稱撫順額駙的汗之孫女婿李永芳,也被汗?fàn)敔敶罅R一頓,兒子被捕,父子險些斬首于法場。這件事情的始末暫且擱下,先講講李永芳何許人也,對金國的建立、鞏固和擴展,有無貢獻?
李永芳原是明朝游擊,駐守撫順,天命三年四月降金以后,一直竭盡全力,為汗效勞。他領(lǐng)兵從征沈陽、遼陽,有功,從三等副將升三等總兵官,妻為汗之孫女,尊稱撫順額駙,與西屋里額駙伶養(yǎng)性共同主管遼東漢人事務(wù),名列終之前,備受汗的優(yōu)遇和信任。
李永芳身受殊寵,竭力報恩,積極貫徹汗諭和八貝勒命令,為鞏固金國統(tǒng)治做了許多事。其中,最重要的是“平叛”、“止盜”、捕逃、“防邊”和被汗委以的財賦重任。金軍打下遼陽之后不久,努爾哈赤就遣李永芳偕同固山額真兼督堂阿敦,帶領(lǐng)軍隊,“于沿邊各堡置官,教部屬,置臺,設(shè)哨探”。這是為了防御明兵反攻,抵擋蒙古進襲,也是為了加強控制,不許遼民外逃。天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努爾哈赤專下汗諭,要求眾漢官承擔(dān)起守護邊境的重任,責(zé)令他們“要與李、終二額駙商議”,對“能辦諸事之好人”,對“惡逆之壞人”,不能擅自上告,必須“和二額駙共議,’,才能上報,摧升賢者。
李永芳多次遵奉汗諭,偕同女真官將,率兵鎮(zhèn)壓反金遼民。天命六年五月,因鎮(zhèn)江民拒不降服,汗派李永芳和烏爾古岱總兵官帶兵前往,脅令降順,相機處置。李到鎮(zhèn)江后,民仍拒降,遂縱兵屠殺,掠奪抗金人員的妻室兒女,帶回遼陽,由汗分賜諸將。天命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以王備御告稱托倫山村民與明總兵毛文龍遣來的蔣達、蔣薩二人密議,欲行叛逃,汗命李永芳帶兵前往處理。李去后,發(fā)現(xiàn)村民不耕田地,變賣谷物,確將逃走,遂斬殺村民,以其子女牲畜作為俘獲。
為了制止遼民外逃,懲處反金人員,全國幾次大規(guī)模遷徙邊境城鎮(zhèn)和發(fā)生過撫金行動的州縣居民,這件大事主要由李永芳、佟養(yǎng)性負責(zé)辦理。天命六年十月,李、佟遵奉汗命,將多次抗金的鎮(zhèn)江民遷往薩爾滸。第二年三月,二人又與劉興祚,驅(qū)趕廣寧、錦州、義州等河西九衛(wèi)民,遷往河?xùn)|,分居遼陽、沈陽等地。天命八年正月,二人又奉汗諭,前往遷移遼南沿海居住人民,逼令徙至內(nèi)地。
為了控制滿漢人民,防止外逃和起義,搜捕逃亡的阿哈和漢民,全國汗一再派遣官兵,清查丁口,嚴(yán)禁窩藏逃人。天命八年,李永芳、終養(yǎng)性奉命前往清查南部州縣人丁,規(guī)定所有居民必須向官府如實報告本身人丁數(shù)目,告發(fā)外地逃來的漢民,若隱匿不告,“則將逃人定為逃罪,容留之人定為盜賊之罪,將此二戶皆作為俘獲,使為阿哈”。李永芳嚴(yán)厲訓(xùn)示所轄清查官員,責(zé)令他們“當(dāng)思汗之養(yǎng)育之恩”,認(rèn)真清查,若因收納銀物而詢情不追,不查出逃人,“將上奏于汗殺之”。
李永芳還被金國汗“委以財賦重任”,收取官賦,清查余糧,運送官谷。天命七年正月金軍輕取廣寧后,奪取了明國存貯于右屯衛(wèi)的50萬石糧食,在當(dāng)時年荒缺糧的形勢下,這對金國汗來說,是一筆巨大的、必需的財富,必須趕快運到遼陽、沈陽,防止明兵前來爭奪,或派人燒毀。李永芳遵照汗命,抓緊辦理,湊足萬輛牛車,日夜兼程,費盡心機,將谷搶運回來,為緩和糧荒,增加國庫收人,立了一功。
李永芳南征北戰(zhàn),出生入死,征賦運谷,遷民查丁,平叛止逃,四處奔走,為金國的強盛和鞏固盡心竭力,軍功累累,政績卓著,而且他還屢拒明廷招誘,擒諜上奏,故而屢受汗獎,賜救免死三次,可算是文武雙全、效忠于汗、官運亨通的忠臣功臣了。但是,天有不測風(fēng)云,李永芳萬萬一也想不到,他會因出言諫阻用兵復(fù)州,而闖下大禍,險些命喪黃泉。事情的經(jīng)過是這樣的。
天命八年五月初七日,聽說復(fù)州漢民要叛逃,金國汗欲發(fā)兵征討,李永芳立即諫阻。李永芳說:“所謂復(fù)州之人欲叛者,非實也,乃系人之誣陷者。若信其言而發(fā)兵,彼方之人聞知,當(dāng)樂矣”
李永芳諫阻發(fā)兵,就其言論而說,并無大錯。在此前后,陸續(xù)發(fā)生過幾起誣告降金漢官私通明國的案件。比如,沙場的備御王之登,因捕獲毛文龍派來的奸細,于天命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升為游擊,不久又升為參將,戍守?zé)掕F的石城。石城一人偽造明國札付,捏稱是乘王之登酒醉時從其置放男丁冊簿的大立柜中偷出來的,向法司告發(fā)“王之登接受彼方尼堪之札付”。法司審理后斷定,此系誣告一,特專門送信給王之登,告訴他說:“此首告者是誣告,爾勿擔(dān)心,好好管轄地方!迸瑺柟嘧约阂舱f過:遼東巡撫和道員等官,常遣人送信來,“種種誣謗撫順額駙、西屋里額駙”,并誣陷汗所任用的八游擊等官,“以激我怒”,斬殺降金漢官,“然我等不中其計矣”。讓八游擊“詳查其誣陷之人”。
李永芳的諫言,正是在這種條件下陳述的。他主張慎重,不要輕易發(fā)兵,以免誤殺,這將招致明國官將嘲笑。而且,估計他還有一段話沒有說出來,或者是《滿文老檔》沒有載錄。這就是,輕易發(fā)兵,不分青紅皂白地濫肆殺掠,必將激化已經(jīng)十分尖銳的民族矛盾,將遭到遼東漢民的堅決反抗,那時,舉國叛逃,就不可收拾了。緩發(fā)兵,慎殺掠,先調(diào)查,后動手,這就是李永芳諫阻的理由和建議。
李永芳之所以站出來阻止立即用兵,可能是出于以下幾種原因。一種可能是,他忠于金國汗,害怕鑄成大錯,冤殺濫殺,喪盡民心,會招致遼民更加拼死反抗,對金國統(tǒng)治不利。第二種可能是,在此之前,李永芳在遼南州縣呆了幾個月,專管查丁、平叛、止逃,對這樣全城合謀叛逃之事,卻一無所知,剛回都城,就有復(fù)州人來密告,豈不是玩忽職守,怎能逃避知情不報心向明國的嫌疑,征討以后,自己就將蒙受通叛之冤,輕則貶官降職,重則裊首示眾滿門抄斬,倒不如以攻為守,阻止發(fā)兵,擱平此事。第三種可能是,李永芳知道復(fù)州將叛的內(nèi)情,或者自己的兒孫族人親友與此有關(guān)聯(lián),想借此諫阻,保護他們免遭屠殺,并在叛逃歸明以后,讓明國為己記上一功。根據(jù)李永芳以后的行動來看,顯然李永芳及其兒孫并未參加這一叛逃案件,而是一直盡忠于金,死不回頭。連清朝政府官修的《國史列傳》,也載稱李永芳“歸誠最先”,“明巡撫王化貞及邊將,屢遣諜來誘,永芳執(zhí)其人并書以聞,上嘉獎,賜救免死三次”。
姑且不談李永芳諫阻的內(nèi)心動機,而就事論事。不管李永芳是怎么想的,就其諫阻本身而論,他的諫阻,理由充分,建議正確。在遼民猛烈反金的浪潮沖擊下,先調(diào)查,后用兵,防止冤殺無辜,避免事態(tài)擴大,這個建議是妥當(dāng)?shù),這個諫阻是合理的,不應(yīng)加以非議。
但是,被遼民反金斗爭氣昏了頭的努爾哈赤,雖然素以聰睿自詡,此時卻不英明了。聽到諫言之后,他竟對一向忠心耿耿為金國效勞的撫順額駙大發(fā)雷霆,嚴(yán)厲訓(xùn)責(zé),痛斥李永芳忘恩負義,不識天命。他下達長諭,歷數(shù)李永芳的過失:
汗怒其言,下書于撫順額駙曰:李永芳,當(dāng)初于撫順獲爾之時,念爾系一知覺明白醒悟之人,故攜爾而行,以我金之骨肉給與爾矣。蒙天眷佑,征討葉赫、哈達、烏拉、明國之四路,以及撫順、清河、開原、鐵嶺、沈陽、遼東、廣寧、蒙古邊塞等處,此等地方上天眷愛而給與我,爾李永芳卻不相信。因爾之不信,故爾等以為明帝久長,而以我則為短暫矣。遼東漢人屢欲謀叛,彼方之人密謀之書不斷而來,吾常令清查而收捕之,因爾心向明國,竟以欺瞞而諫阻于我。叛逃彼方,爾心中以為善,發(fā)覺而殺之,則爾心不適矣。爾若果真正直,不苦累兵士,不勞累國人,爾身承受而管轄,叛逃皆止,平定國人,滅其國而攜來,則系我之過,爾之諫宜也。爾賤視于我。我聞之,爾之漢國劉邦,曾為領(lǐng)催淮下差役之亭長,蒙天之枯而為漢帝。趙太祖乃街上之無賴,亦為天枯而為帝,且傳數(shù)世。朱元璋,身無父母,獨行乞討,曾為郭元帥之下役使,并為天所枯而為帝,傳十三四世矣。
爾若欲通明,北京城之內(nèi)河,兩次流血矣。各衙門大樹之根,被風(fēng)拔之矣。上天所顯示如此異兆,豈爾之諫阻能止之乎?可見爾將辜負育養(yǎng)之父、岳父矣。以爾為婿而養(yǎng)之,蒙古、明國、朝鮮皆聞之矣。若治罪,他國之人聞知,亦將嘲笑于我,也將嘲笑于爾,念及此,故不罪爾,默然處之,然我心怨恨,乃示此由衷之言也。
努爾哈赤實在是氣昏了,糊涂了,分不清真假虛實,硬給李永芳扣上“心向明國”的帽子,而且還不顧自己賜與李永芳免死三次的救書以及宣布“不罪爾”的汗諭,對李進行了懲治,李永芳的幾個兒子都被拘押捆綁。直到五月二十三日,他才下達汗諭,告訴大貝勒代善,“不要捆綁撫順額駙之諸子,及愛塔之族人,派人看守送來。彼等之罪,尚未詢明,不知本末,(那樣做)實屬妄為”。五月初九日,大貝勒代善領(lǐng)兵前往復(fù)州,屠殺反金人員,六月二十八日回遼陽。七月初四日,革李永芳總兵官之職,初七日又復(fù)其職,李永芳又當(dāng)上了總兵官。但從此以后,努爾哈赤及諸貝勒對李永芳就不太放心了,不如過去那樣重用和信賴,總管漢民事務(wù)的重任,落在西屋里額駙、總兵佟養(yǎng)性身上了。
努爾哈赤這次對李永芳的斥責(zé)和懲治,是嚴(yán)重的失策,犯了一個大錯誤。從李永芳的過去、現(xiàn)在和以后的行動看,他是始終效忠于金國汗的。他的兒子李率泰、巴顏等人,也任至固山額真、尚書、總督,巴顏還因襲父爵職和立功,由子爵(總兵官即后來的子爵)晉至一等伯。李永芳是八旗漢軍官將中之元勛和功臣,其家乃漢軍中的名門大家。努爾哈赤把這樣一位歸順之后永遠效忠的功臣之諫阻,斥之為“心向明國”,是“欲助”明國,這個結(jié)論完全是無中生有,信口開河,沒有事實根據(jù)。這是一個冤案、錯案,影響很壞。像李永芳這樣“歸誠最先”,背叛故主明帝,效忠新君金國汗,為鞏固、擴大金國統(tǒng)治而出生人死,四處奔走,效盡犬馬之勞,這樣可靠的降金漢官,都因忠言直諫而遭到英明汗的嚴(yán)厲斥責(zé),并且不念其前勞,不思其舊功,嚴(yán)加懲治,甚至差點問斬,那么,其他漢官怎么辦呢?他們歸順在后,沒有那樣多軍功,沒有那樣多的勞苦,也不像李永芳那樣受到汗的重用和信賴,又不是汗的孫女婿,既然李永芳都會因直諫而被懷疑為“心向明國”,罷職問罪,蒙受冤曲,他們這批漢官就更可能被突然治罪斬首抄家了。金國汗這樣喜怒無常,翻臉不認(rèn)人,實在叫降金漢官寒心。許多漢官更加動搖了,對金國汗的忠誠亦大大減少了。
總之,天命八年三月努爾哈赤指責(zé)眾漢官不忠,五月訓(xùn)斥李永芳,捆綁其諸子和愛塔的族人,七月初四日革李永芳總兵官,愛塔由副將降為游擊,標(biāo)志著金國汗對待漢官政策的大變化,從過去的大量任用漢官、依靠漢官,轉(zhuǎn)變?yōu)閼岩蓾h官,歧視漢官,疏遠漢官。努爾哈赤的這個轉(zhuǎn)變,是十分錯誤的,它使真誠降金的漢官心灰意冷,無所適從,使那些原本觀望三心二意的漢官更加猶豫,更加動搖,擴大了汗、貝勒與漢官之間的裂痕,雙方之間存在著嚴(yán)重的信任危機。這樣一來,也使?jié)h官更為膽小怕事,三緘其口,三思而行,不敢各抒己見,陳述軍國大事,更不敢犯顏直諫,阻止汗、貝勒濫施殺掠,革除害民弊政。努爾哈赤空前孤立了,聽不到漢官的忠言,不知道怎樣處理軍國要務(wù),尤其是在對待漢民的問題上,更是閉目塞聽,一意孤行,迷信武力,大肆殺掠,把整個轄區(qū)搞得百業(yè)蕭條,田園荒蕪,天怒人怨,民不聊生,金國的統(tǒng)治出現(xiàn)了嚴(yán)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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