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三山志》( [宋] 梁克家)載:桐有四種。青桐,皮青;赤桐,皮赤;梧桐,皮白微青俱有子;(底本作“青桐皮□□□□□子梧桐皮白□青而有子”,崇抄作“青桐皮葉俱青而無子梧桐皮白葉青而有子”,暫據庫本改。)白桐,有花無子,一名椅桐,又名岡桐。岡桐似白桐,惟無子,可為琴瑟。(底本作“又名□□桐崗□似白桐惟□無子可為琴瑟”,暫據崇抄改、補。)這個解釋有點稀里糊涂,我猜出的大概意思是:桐有四種,其中青桐和梧桐在外觀上差別不大。青桐無子,皮要青一點;梧桐有子,皮要白一點。 但這個劃分明顯有點問題:梧桐明顯屬于青桐,底本叫青桐皮,是有子青桐,怎么將其獨立于青桐之外呢?分類中的青桐應當是指無子青桐才對。 正確的劃分應當是:桐有四種,有子青桐、無子青桐、赤桐、白桐(或是三種,青桐不再分類)。 這就引出一個問題:梧桐樹只是指有子青桐,還是既包括有子青桐,又包括無子青桐(即所有的青桐,青桐等于梧桐)? 從上面“子梧桐”的稱呼看,梧桐應當是指所有的青桐,即青桐等于梧桐,只是要分成有子梧桐和無子梧桐。 也就是說,依據作者自己提供的材料可以看出,作者的劃分是錯誤的,邏輯上是講不通的。而且,它與現在各地的稱呼也是對不上的。 [此帖子已被 老漢 在 2006-11-30 18:12:30 編輯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