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明中的音樂史》(一)
翻閱《西方文明中的音樂史》/(美)朗(Lang,P。H.)著;顧連理等譯,一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14.6(2020.8重印)書名原文: Music in Western Civilization
中譯本共一百零四萬字,令讀者有點望而生畏。前不久,我剛剛讀完了一本七十萬字《海洋與文明》,讀的真費勁。
這些宏大的敘事風格,雖然讀起來累,但是的確是有助于我們個體的人,對于我們作為人類的本質認知。這是我為什么現(xiàn)在愿意讀這些大部頭的根本原因。我越來越喜歡看這種宏觀上回顧我們文明史的故事。
音樂在現(xiàn)代的中國人地位幾乎可以被忽略的位置——但是,孔老夫子卻是極為重視學生的音樂教育,我沒有想過柏拉圖同孔子一樣,絕對看重音樂教育對青年人的重要性:
“我們已經知道,他們從一出生就被交給國家撫養(yǎng)。一直到 20歲,他們都要接受同樣的教育。這種初等教育主要包括體育和音樂----體育使身體勻稱,音樂使靈魂和諧!粋靈魂中沒有音樂的人,是不能被信任的!驗樗念^腦是不健全的,他的熱情是不穩(wěn)定的,他的是非觀念常常是歪曲的。音樂——對柏拉圖來說,音樂意味著一切和諧,包括聽得見的和不能聽見的——是防止世界陷入混亂的根本原則。正像行星和恒星是宇宙的身體一樣,音樂是宇宙的靈魂。如果沒有音樂,大地將燃燒殆盡,天堂將變成死灰。
因此,音樂是每個人的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他們到 20歲之前,所有男 孩和女孩都要在音樂和體育方面接受基本的訓練!
”(摘錄于《哲學家的生活》)
 這本正文1047頁的大部頭,我讀到322頁,即讀完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史后,就想開始寫這本書的讀書筆記了。這對我是十分罕見的。通常我都是一本書讀完,才做點讀書筆記。只是這大部頭真的太長,這書讀得太累,害得我有兩個晚上都特別累的夢,一個夢是大學考試前,一門功課都沒有復習而且還沒有弄懂;一個夢是同朋友準備去美國,可是一樣東西都沒有準備好……
讀這本書,我真的驚訝作者的寫作才華和巨大的閱讀量——出版這本書是1941年,作者才41歲,當年的音樂史資料應當是十分分散,而且研究人員并不多,這個作者怎么能如數(shù)家珍地將幾千年間的音樂作品和音樂史的人物向我們娓娓道來?關鍵還是要做出自己的評論——若是你沒有看到過古譜,你怎么評論?反過來說,這開拓性的工作,將是多么大的工作量啊……
人類各種大學問,真的是需要精力充沛的超級天才才能做得出來啊……
 或許你會質疑,你一個音符都不認識的毫無音樂任何專業(yè)基礎知識的人,讀音樂史干嘛?
我雖然不知道音樂的寫作技巧和基本常識,但是,我可以看到音樂在人類文明史里是怎樣和人類互動及誕生的過程,還有各地區(qū)人類的音樂風格是怎樣相互交流和影響的。
我們一生花了很多時間聽音樂,當然值得花幾天時間,閱讀音樂的發(fā)展史,即使以一個外行看熱鬧的方式看它形成的全過程。
音樂史能夠寫的東西不像寫文學繪畫史,太多太多的人的故事要選擇,這使得作者有閑筆描寫歐洲各國各地各民族風情和基本特色,反而不會陷在古人和今人的陳詞濫調之中,這樣可以從另一個輕松的角度,來看我們人類幾千年的社會和文明的進化過程。
我真的很詫異作者為什么有如此遼闊的視野回顧歐美的音樂史——要知道,作者出版這本大部頭的時候,才四十一歲,在1941年,那個時候,資源應該十分有限,對音樂史的研究成果也是十分有限——一個四十歲的人,怎么能看那么多的原始資料和給出讓別人也信服的評論?
人類總是有這樣精力超級旺盛的天才式的學者,為我們帶來精彩的人類自身的精彩的故事……
這本書介紹了巴洛克以前歐美各地太多的天才的音樂家,而我對他們真的是一無所知……他們像是無數(shù)的星星嵌在人類歷史的天空,但是,之前我不知道,這本書的作者為我揭開了面紗,看到這一片星空……
這本書的文字表達能力非凡——一個四十歲的人怎么能把這么古老的歷史中的人物和發(fā)展的過程行云流水般的毫不費力的向我們傾訴?真的是難以想象,這一定是才華火山噴發(fā)形成的,難怪作者此后五十年之中不再修改這本少壯時候寫的書……
這部書的文字寫得十分華麗,我第一次看到描寫各種音樂的風格,還可以有這么多豐富和充實的詞匯去形容。通常我們普通的音樂愛好者的詞匯,只有“好聽”“真好聽”幾句重復的詞……
這本書雖然我只看了三分之一,但是,我看到了古代人類生活的一個側面。
這西方文明對音樂的社會重視的程度和持續(xù)性,是中國幾千年所沒有的。我覺得,中華文明中音樂發(fā)展,少了宗教團體的長期穩(wěn)定支持,這是音樂發(fā)展的一個非常不利因素。西方國家文藝復興之后,對音樂的熱愛,如同中國唐宋時期對詩詞的熱愛,這也是西方文明中的音樂水平遠遠高于中國的一個根本性的推動力。
這本書的中譯本前言,寫得很好。原作者的序更寫的很出色。
吳礪
2021.11.19
附《西方文明中的音樂史》摘錄:
中譯者序
楊燕迪
如書名所示,《西方文明中的音樂》旨在以“西方文明”為整體舞臺,展示音樂藝術在近三千年(自古希臘至20世紀初)的漫長歷程中所扮演的戲劇性角色。“文明”(civilization) -詞,在當下“千年世紀”轉折點的智力氣候中,似乎已經有點過時——它令人聯(lián)想起 18世紀啟蒙運動以來“歐洲中心論”所特有的自負和傲慢。目前更常用的替代術語是聽上去更為中性和客觀的“文化”( culture)。但為尊重原著起見,譯者在翻譯書名時仍然選用“文明”一詞。關于“文明”和“文化”兩個術語間的區(qū)別和各自的內涵解釋,各路學派長期以來存在很多爭議,在此不贅。但話說回來,盡管如此,所有稍具常識的讀者都明曉“文明”或“文化”大概意味著什么——無非是指人類精神活動(乃至物質活動)的所有成果。文、史、哲、藝、政、經,均是理所當然的題中要義。具體到“西方文明”,還必須加上一個幾乎位于中心地位的要素——宗教。
由此出發(fā),《西方文明中的音樂》將音樂置于極其廣闊的“大文化”背景中,用獨特的詮釋性批評和富于感召力的文字表述考察了音樂如何參與、改變和塑造西方文化面貌(反過來,音樂也同時被整體社會與文化的演變所影響)的歷史進程,因而獲得了極高的學術威望和榮譽。此書原著于1941 年在紐約出版,隨即被公認為美國音樂學走向成熟的標志性里程碑著作。六十年來,《西方文明中的音樂》不僅已成為音樂史學領域的大師級經典論著,而且也被證明對文化史的研究作出了突出貢獻。就單個學者所著的單卷本音樂通史而論,至少在英語世界中,至今尚無任何著作在體現(xiàn)史家的“才、學、識”方面堪與《西方文明中的音樂》相比。
作者保羅·亨利·朗(Paul Henry Lang,1901-1991 年)系匈牙利原籍。少年時代曾學習大管、研習作曲,但天生多方面的文化興趣使他最終轉向音樂學。青年時代,眼看右翼政治勢力上臺,社會形勢惡化,同時受到作曲家、民族音樂學家貝拉,巴托克的鼓勵,轉道去德國海德堡大學(學習音樂學、比較文學和文化史)和法國巴黎大學(學習文學、音樂學、藝術史和美學)求學。雖然他最后的博士學位在美國康奈爾大學獲得,但其實他整體的知識背景和思想基礎均源自歐洲。這種對西方(尤其是歐洲)文化傳統(tǒng)全方位的透徹了解和博聞強記其實是他日后撰寫《西方文明中的音樂》的直接前奏。
1934 年,保羅·亨利。朗成為美國公民。他以極大的熱情和高度的專業(yè)責任感投入到美國音樂文化的建設中,并很快在美國音樂生活中發(fā)揮突出的引導和領袖作用。作為一流的教師,他從1939 年到 1970 年在哥倫比亞大學這所名牌學府任音樂學教授,培養(yǎng)和訓練了幾代出色的音樂學家和作曲家(著名華裔美籍作曲家周文中先生即為其學生)。作為學科統(tǒng)帥和組織者,他是美國音樂學協(xié)會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并曾擔任國際音樂學協(xié)會主席一職(1955-1958 年),推動了音樂學的學科發(fā)展,并提高了音樂學在學術大家族中的地位。作為知名樂評家,他曾出任《紐約先驅論壇報》( New York Herald Tribune)的首席樂評人(1954-1963 年),在日常的音樂評論中融入學者特有的深邃歷史知識和敏感的審美判斷,其優(yōu)美和活躍的文風至今傳為美談。最后,作為美國最重要的音樂期刊《音樂季刊》(The Musical Quarterly)的主編,他在任近三十年(1945-1973 年),不僅使這本期刊在學術上處于國際核心地位,而且使它貼近當代音樂生活(特別是當代音樂創(chuàng)作),其間的成就有目共睹。教授、學科領袖、樂評家和主編——一人司職四個角色,均獲得極高成就,其事業(yè)生涯之圓滿可見一斑。保羅。亨利·朗繁忙一生,在其學術論著中,尤其精于對啟蒙運動、亨德爾、莫扎特、19世紀浪漫主義音樂和歌劇的專門研究。但是,這位音樂學者留給后人的饋贈中最值得稱道的依然是他四十歲時發(fā)表的鴻篇巨作《西方文明中的音樂》b在這里,作者所展示的不是一個專門家細致周密的考據(jù)鉤稽,而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最高水平的綜合家在把握時代精神脈搏上的獨到功力,在全方位聯(lián)系各種人文、藝術、精神現(xiàn)象時的雄才大略,在洞察音樂風格和理解音樂思維上的內行眼光,以及在表述文風上的華美修辭。
在《西方文明中的音樂》的“引言”中,作者開門見山,道出他在觀察音樂史復雜歷程時所持的學理依據(jù):“時代精神不僅反映在藝術中,也反映在人類活動的每個領域中,從宗教禮儀到工程技術……我們尋找的是各類不同藝術的意義總和,它們的綜合才能構成時代的藝術精神本質!保ㄖ叵倒P者所加)“時代精神”,這個頗有點玄妙的、帶有濃厚黑格爾哲學色彩的概念范疇,顯然是作者在概括歷史、理解音樂時所依據(jù)的前提信念。每個時代均具有自己獨特的精神氣質和智力征候,藝術(包括音樂)創(chuàng)作從根本上說是時代精神的產物,受制于時代精神,但同時也為時代精神的形成作出貢獻。由此出發(fā),朗似乎堅定地相信,一部西方音樂史理所應當被劃分成各個獨立有別、具有各自明確“時代精神”的風格一文化史斷代——古希臘、中世紀、文藝復興、巴洛克、古典、浪漫。明眼人很容易看出,這些斷代的術語名稱多借自藝術史或文學史等姊妹學科,但音樂史家的任務是在音樂中尋找與其他藝術門類乃至智力思潮和社會風尚發(fā)生共振的具體表現(xiàn)。更進一步,音樂史家還必須梳理和解釋在音樂中產生“時代精神共振”的內在理路、脈絡和深層緣由。應該指出,這種從“時代精神”出發(fā)來觀察歷史和解釋藝術的理論方法,近來已遭到越來越多的學者的質疑和詰問。音樂史學界中,隨著研究的深入,每個“時代”的細部真實逐一顯露,音樂的“本原生態(tài)”開始浮現(xiàn),善于反詰的歷史學家開始懷疑,原先認為天經地義的、具有內在統(tǒng)一性的“時代精神”可能只是學者頭腦中的推測和猜想,與真正的歷史本來面目也許并不相符。有關的爭吵有時相當激烈,極端的時候,甚至某些似已成為普通常識的斷代名稱標簽都遭到了否定。一個近在手邊的例證是美國音樂學家列奧。特萊特勒( Leo Treitler)主編的新版《音樂史料選讀》(Sour《f Readings in Music History, NewYork,1998》,其中“古典時代”和“浪漫時代”已經悄悄地分別被不帶任何評判色彩的“18世紀晚期”和“19世紀”所替代。音樂史學界之外,筆者所見最嚴厲的批評來自英國著名的藝術史學大家E。 H.貢布里希(參見貢氏的重要論文集《理想與偶像》中譯本,范景中、曹意強、周書田譯,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1 989 年版)。貢布里希認為,這種對“時代精神”“集體靈魂”的迷信,會導致我們對藝術個體生命的忽視,會妨礙我們不帶偏見地去探索藝術的社會功能和藝術作品賴以產生的具體文化情境。
作者朗在寫作《西方文明中的音樂》一書時,當然不可能知道后來學界所發(fā)生的這些思想變化!皶r代精神”既然是當時通行的一種史學一美學思想,作者朗受其強烈影響也在情理之中。任何人都不可能擺脫自己時代的局限,正如任何人都不可能自己提著頭發(fā)脫離地球的引力。如此看來,《西方文明中的音樂》在學術理路上確乎有點“老化”。
按照學術研究一般呈螺旋式上升和進步的定規(guī),一本半個多世紀以前出版的史學著作,似乎命定也是要“老化”或“過時”的。《西方文明中的音樂》出版時作者正步人年富力強的“不惑之年”。在他于1991 年九十歲高齡辭世之前,他完全有時間、也有可能對此書進行一番全面修訂,增加最新的研究數(shù)據(jù),修正“過時”的評.G,就像另一本樂史權威著作的作者格勞特一樣——美國音樂史家格勞特的《西方音樂史》自1960年初版以來修訂四次,因而先后共有五版(參見汪啟璋、吳佩華、顧連理根據(jù)第四版譯出的中譯本,人民音樂出版社1996年版)。但是,朗沒有這樣做。他似乎固執(zhí)地堅持此書應該一直保留它原有的面貌不變。他甚至不愿意在原書幾乎完全沒有論述20世紀音樂這樣一個不完整的格局上,再增添若干篇章來彌補這個令人感到非常遺憾的缺漏。
顯然,這是一種姿態(tài)。它表明,作者自認《西方文明中的音樂》一書的內在機理和整體結構已臻“完善”,任何根據(jù)當下的“學術時尚”進行的修補都可能造成“傷筋動骨”的損害。與其如此,還不如維持原樣。因此,這本“古色古香”的黑色封面硬殼書,幾十年來一直“倔強地”赫然矗立在圖書館和書店的書架上。1 997 年,諾頓出版公司( W. W. Norton& Company,New York)終于為此書換了新的封面裝幀,推出重印,但此時離作者去世已有六年,封面換了,但其中的內容一字未動。這樣看來,與其說《西方文明中的音樂》一書“過時”,不如說此書“超越時間”更為合適。一部誕生在二次大戰(zhàn)人類命運處在最危急關頭的著作,歷經戰(zhàn)后各種藝術思潮和知識風尚的洗禮,在當下這個所謂的“后現(xiàn)代”,依然放射著智慧的光芒和灼人的愛樂熱情。何謂“經典”?經典者,即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人類心智產品。朗的這本巨著當之無愧。人文學術著作,本身兼有“科學”和“藝術”兩種成分。屬于“科學”方面的事實發(fā)現(xiàn)、史料收集、證據(jù)梳理當然隨著學科研究的進步“新陳代謝”,但屬于“藝術”方面的個人識見、富有想象力的現(xiàn)象觀察與精辟的審美判斷卻魅力永存。正如德國當代哲學家加達默爾在《真理與方法》,一書中所作的精辟論斷:“精神科學研究的偉大成就幾乎永不陳舊!保ㄒ娭凶g本,洪漢鼎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2 年版,第364 頁)
依照加達默爾的看法,盡管一百年前的歷史學家由于知識水平的局限,在細節(jié)上的判斷可能存在錯誤,但今天的讀者可能寧愿閱讀他們的著作而不喜歡當下一些在數(shù)據(jù)上更為準確的著述。因為歷史的生命并不在于對象本身,而是通過歷史學家的個人視角和敘述,該對象所呈現(xiàn)出來的獨特方面。同理,現(xiàn)在更富批判精神的讀者閱讀《西方文明中的音樂》,也許并不同意作者朗如此絕對地依賴西方文化藝術史中的各個風格單位(羅馬式、哥特式、文藝復興、巴洛克、洛可可、古典、浪漫等等),對他一往情深地關注“時代精神”、對他強調民族和個人音樂“本能”偏好的觀察方式可能也不以為然。細心的音樂專家還會不時從這部長篇巨著中找到很多細節(jié)上的偏差乃至錯誤,例如他對莫扎特歌劇《唐。喬瓦尼》喜劇性重唱結尾的不公正批評;例如他對舒伯特鋼琴奏鳴曲成就的忽視;例如他對馬勒交響曲成就的過低評價,等等。但是,六十年來,這部杰出巨著對讀者的吸引力并不因此而有絲毫減退。這確乎再次印證了加達默爾有關人文學科(精神科學)成果性質的理論——音樂史通過朗的敘述而呈現(xiàn)出的特殊性質與面貌是任何其他著述都無法替代的,盡管這些著述在細節(jié)上可以更加精確,在方法上也許更為“先進”。筆者甚至認為,即便朗在發(fā)生錯誤的時候,他的獨特聲音依然值得傾聽。
不過,對于一部已經得到公認的經典名著,較為健康的閱讀態(tài)度可能應該是首先心悅誠服地跟隨作者,而不是立即心浮氣躁地與作者爭辯。因此,我們建議讀者不妨將所有對此書的存疑先暫時“懸置”起來。心平氣和地欣賞作者為我們指點西方音樂發(fā)展的漫長曲折路途。其間,西方音樂有迷茫(如早期基督教時期音樂進人禮儀時的艱難,見本書第四章),有困惑(如反宗教改革時期教會權威對復音音樂的態(tài)度,見本書第九章),曾經失落(如17世紀英國的政治和宗教形勢終于無可挽回地損害了音樂的健康成長,見本書第十章),當然更有輝煌(如日耳曼民族在l8世紀末的文化興盛所催化的音樂黃金時代,見本書第十三章)。在作者朗的筆下,西方音樂內在生命的每一個進步(或退步)和每一次轉折(或危機)都與整體社會、政治、宗教、藝術、思潮的脈搏緊緊地聯(lián)系在一起。音樂的文化內涵因而得以昭示,音樂在西方歷史長河中所具有的復雜社會功能由此得到展現(xiàn)。
然而,一部真正優(yōu)秀的音樂史著作還不僅僅如此。如果說《西方文明中的音樂》在討論音樂與“大文化”的關系時旁征博引,顯示了朗作為一個歷史學者對整體“西方文明”的淵博學識,那么在觸及音樂時,朗則顯露出他作為一個優(yōu)秀音樂家對藝術所獨具的審美感應力。,這本著作較少被人提及的一個突出優(yōu)點是它的“音樂性”。此書不僅是有關音樂外圍情況報道的“音樂文化”史,也是一本非常地道的“音樂風格本體”史,盡管全書通篇沒有一個具體譜例。作者深諳音樂本體思維規(guī)律的觀察和對作家作品的妙評滲透于全書的每個章節(jié)。復音音樂對音樂思維的影響;“定旋律”的意義;文藝復興時期復調的本質;巴洛克音樂的形式原則;前古典時期零散的音樂句法向古典時期富于結構感的音樂進行的過渡;早期浪漫主義者的抒情性偏好與古典大型曲體所要求的邏輯發(fā)展的矛盾;20世紀初“調性的新概念”,等等。朗僅用寥寥數(shù)語便可準確擊中作曲家與作品的藝術理念和審美本質,其例證之多不勝枚舉,其能力之強令人嘆為觀止。正是這種對音樂思維和音樂風格本體的令人信服的客觀深入把握,保證了作者朗在盡情表達自己對音樂的主觀感受時絕不流于表面和膚淺,保證了他在評述具體作家作品時雖然多發(fā)“宏論”卻沒有掉入浮泛秘空洞的陷阱。
作者在“引言”中坦言他寫作此書的初衷:“寫作這部音樂史,我心中的讀者對象是那些將音樂享受與智力好奇相結合的愛樂者!北姸嘀R分子愛樂者應該特別感到高興,因為呈現(xiàn)在他們面前的是一部專為他們而寫的音樂史。朗沒有提到音樂家,但筆者以為,這些知識分子愛樂者中應該包括音樂家,因為從事音樂的最高境界乃為摯愛,正如作者朗本人在此書的字里行間所一貫表露的那樣。在說到有關音樂史的著述問題時,朗接下去寫道:“關于藝術,尤其是關于音樂的文字寫作,是一項最困難的任務。因為學者和藝術家的觀點必須保持平衡!边@是一項要求,也是一種理想。朗在九泉之下應該感到欣慰,因為他知道,《西方文明中的音樂》達到了這個要求,也實現(xiàn)了這個理想。
吳礪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