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安慶頻道訊 10月21日,安慶市迎江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一起強奸、搶劫案件,法庭以被告人周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經(jīng)審理查明:2016年5月7日晚,被告人周某通過手機與微信結識的被害人李某(女)相約見面。當晚22時許,周某以聊天為由,將被害人帶至其入住的安慶市某賓館一房間門口,見被害人欲離開,其強行將被害人抱拽至該房間,并反鎖房門,采用用手堵嘴、言語威脅等方式威嚇被害人使其不敢反抗,并強行脫掉被害人下身衣物,強迫被害人脫掉上身衣服。期間,周某還查看被害人隨身挎包,強行索取被害人一條5.92克18K(750)金非鉆石手鏈(經(jīng)鑒定,價值1368元)及現(xiàn)金60元,后對被害人實施了奸淫。在對被害人實施強奸過程中,被告人周某用手機拍攝了被害人上半身裸照。
當晚11時許,二人退房離開賓館,途中被告人周某利用裸照向被害人索要2000元后,對該裸照予以刪除。
案發(fā)后,公安機關追回被搶手鏈并退還被害人,被告人家屬向被害人退賠現(xiàn)金2060元,并賠償被害人精神損失費6000元,被害人對被告人的行為出具諒解書,建議司法機關對周某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奸婦女,另以脅迫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共計價值1428元,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強奸罪、搶劫罪,依法應實行數(shù)罪并罰。被告人周某無犯罪前科,案發(fā)后,被害人對被告人的行為給予了諒解,其歸案后至庭審中如實供述強奸、搶劫的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依法可對其所犯兩罪分別予以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作出以上判決。
| 歡迎光臨 桐城網(wǎng) (http://3jy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