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原則
因為工作的關系,常常感覺自己身在多方利益的斡旋當中,每一方都有自己合理的理由和標準,有時候自己也很迷惑,很難把握.
直到有一天遇到一前輩高人,我向他請教的時候,他向我指點了一下,感覺豁然開朗.
我們做人做事的標準其實可以很簡單:
自己認為對的標準+陽光原則!
陽光原則:就是你所做的事或是說過的話,如果第2天被登上報紙的頭版頭條,不管是好的評價還是壞的評價,你都不會感到羞愧和后悔就行!也就是能見陽光!
[此帖子已被 云游花和尚 在 2007-12-3 12:28:41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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